05年尾從加拿大回來後,在06年二月被介紹了第一份工作:HK Art Centre的節目助理。說起來都有點可惜,做了兩個月,剛剛試用期滿,我便「因為興趣係音樂而不是視藝」,所以轉了工。真正原因...除了因為當時主要都係做一些不喜歡的事,例如網頁、協助公關及行政等東西,其實心底裡清楚最大原因係錢。
第二份工都做得不長,但係更清楚我個人唔可以死做「別人的工作」,現在做freelance,自己攪活動,做行政、聯絡和會計都冇所謂,可能因為係「自己的工作」。
好真惜頭兩份工的經驗,尤其在Art Centre所認識的人,和學習到的東西。很深刻,試用期完前一星期,老細帶我一起去見出版社,叫我近本書的進度,我覺得佢信任我,但係我又偏偏唔鐘意做。正當那一天,當時的未來老細打我手機,叫我去傾傾,那種心程真係好複雜。
到現在都不懂得「處理」這些情況,又唔希望只當老細係老細,尊敬佢又覺得佢勁,但係轉工這些事情點同老細「開心見誠」的傾呢?所以最後都只係雙方有禮貌地說一些客套的說話。
But I have always been proud of those 2 months, not because of what I did, but because of the projects that I helped: http://www.comixhomebase.com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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